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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发布时间: 2021-09-27     浏览次数: 378

目前市场上部分食品及化妆品企业存在包装过度、资源浪费、污染环境等情况。且据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大部分是过度包装产生的。商品的过度包装不仅增加消费者的负担,同时也对环境产生了较大的污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并2021年8月10日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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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9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陈洪俊就该标准相关情况作了简要介绍。新标准是依据2009年版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发布。新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

二是极大地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消费者只需要查看商品本身的重量或体积,并测量最外层包装的体积,通过计算就可以初步判定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问题;

三是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四层包装。

新标准作出的这些改变将有利于引导绿色生产与消费、绿色低碳发展,同时有利于实现有效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陈洪俊表示,对新标准的正式实施设置了两年过渡期。在此期间,食品和化妆品企业需尽快开展各项工作内容整改达标,包括标准的宣传与培训、包装的合规性设计与生产使用、库存包装与商品的消纳,以便确保标准实施后生产及销售的产品符合新标准的要求。

image.png 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魏宏表示将同有关部门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推动标准的落地实施。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和化妆品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主动作为,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

二是加强标准宣贯实施。通过一图读懂、标准解读、标准公开、线上云课堂、培训等多种方式,全方面宣传新标准;

三是引导消费者开展绿色消费。通过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崇尚节约,减少浪费,积极选购绿色环保低碳的产品,不选购、不使用过度包装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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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责任编辑:崔伟